关于市政协十五届五次会议第190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徐均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统筹“有效市场”与“有为政府”,助力我市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提案》收悉。提案紧扣统筹“有效市场”与“有为政府”核心方向,围绕公平市场建设、要素供给保障、法治环境优化、政务服务提效等方面提出了务实可行的意见建议。我局高度重视,会同市中级人民法院、市财政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等单位专题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聚焦打造有为政府,强化政策精准赋能
企业兴则蚌埠兴,企业强则蚌埠强。市营商环境局始终坚持把服务企业发展作为主责主业,创新完善为企服务“四单制”工作法,以政府有为促企业有感、市场有效,不断激活产业发展活力、夯实区域中心城市发展实体经济根基。
(一)“四单”并举深化服务。一是为企业找市场订单。搭建平台邀请企业赴县区开展产需对接、拓展应用场景,截至目前,共推动30余款、总价值约5000万元的各类智能传感器,在全市供水供电、环境保护、安全监测等领域得到应用。二是为企业减执法罚单。创新推行包容审慎监管“三张清单”,强化合规指导,全市17 个行政执法领域,478 项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2025 年全年适用免罚 29 万余件,免除处罚金额 2747 万余元。三是为企业兑拖欠账单。分类施策,解决拖欠账款给企业造成的资金压力问题,对无分歧小额欠款立即清偿,对资金困难单位和企业签订书面分期还款协议,推动企业有预期的兑现账款,对有分歧的欠款,多元调解、依法依规推动解决。2026年上半年,通过省为企服务平台清理拖欠企业账款5052.23万元,兑现各类资金2.15亿元。四是为企业销问题清单。市营商环境局全量收办各类涉企问题诉求,常态化开展“访企入村”,解难题、促发展,今年以来,市县党员领导干部1713人,累计走访“四上”及科技型中小企业3951家,收集问题诉求1270件,变企业问题清单为部门工作任务清单,推动问题高质高效办理,推动企业做大做强。
(二)强化要素供给保障。一是强化金融支持 。充分发挥支持小微企业融资协调工作机制作用,依托全国融资信用服务平台(蚌埠),推动30 家金融机构上线 98 款信贷产品,累计放贷 372.8 亿元,其中信用贷款 310.8 亿元,全力解决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二是强化用地保障。全市工业项目、重点企业用地实现 “交地即发证” 全覆盖,通过要素保障会商为 136 个项目落实用地保障,盘活闲置低效产业用地,压缩工程审批周期。三是强化人才支撑。落实 “淮畔明珠” 人才计划,2025 年兑现人才奖补 3400 余万元,全年举办超 1200 场线上线下招聘会,帮助企业解决用工难题。四是强化水电气供给。会同行业主管部门,优化用水报装流程,实行零材料、零上门、零审批和零费用的“四零”服务。摸排重点企业用电需求,推动40家企业与国能蚌埠电厂签订2026年度中长期电力交易,预计为用电企业节约电费5000万元。对符合主导产业条件的招商引资企业,免收建筑区划红线内燃气设施及工程安装费用,降低企业用气成本。
(三)持续提升政务服务改革。一是集成联办再造流程。围绕市场主体从设立到退出、工程项目从立项到竣工等全生命周期,上线75项“一件事”集成服务,推行“一表申请、一窗受理、并联审批、一次办结”,提高企业办事便利度。 二是加强数据共享减证便民。打通17个部门业务系统,实现143类证照共享调用,让数据多跑路、企业少跑腿,优化惠企政策服务流程,实现惠企政策“一口发布”、“全程网办”,惠及企业2000余家,推动政策红利“精准直达”。三是跨域服务远程帮办。打破行政壁垒、地域限制,推出400余便民利企事项跨层级、跨地域通办。依托虚拟窗口、云窗口平台,为企业提供异地、居家远程办事服务。
二、聚焦激活有效市场,强化资源要素保障
市营商环境局坚持企业需求导向,企业需求在哪里,我们工作重心就落在哪里,立足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统筹资金、土地、人才等要素精准供给,推动服务供给从“政府端菜”向“企业点菜”转变,持续激活市场主体活力。
(一)坚持企业需求导向,系统提升总体发展环境。对标省内外先进地区改革经验,聚焦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发展需求,迭代升级营商环境改革体系,出台2026版营商环境对标提升8.0版举措,围绕市场、法治、政务、开放、产业五大核心领域,细化推进100项具体改革任务,推动全市为企服务从碎片化单点提升向体系化整体赋能全面跃升,持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二)打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持续激活市场主体活力 。聚焦企业反映集中的市场准入问题,持续破除体制机制壁垒,会同市相关部门常态化清理招投标、行业准入隐性壁垒,全市招标文件合规率、涉企政策公平竞争合规率达全省最优。坚持包容审慎监管,推行 “综合查一次”“扫码入企” 数字化监管,478 项轻微违法行为免罚,2025 年免罚 29 万余件、减免金额 2747 万元。强化项目全生命周期服务,全面推行项目“全职服务员”制度,建设完善全职服务员信息化系统,聚焦制造业项目招引、建设、投产等全生命周期,坚持一线走访,主动靠前服务,精准破解项目环保、用工等要素难题。2026年1—5月,服务推动全市149个项目开工、107个项目投产,30家企业入规,累计销号“六未”项目138个。2026年一季度,省新兴产业监测反馈我市项目签约开工、投产周期分别较全省平均快40天、31天,落地质效稳居全省第一方阵。
(三)扶持中小企业发展,提振企业发展信心。一是深化市场秩序专项整治。清理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着力破除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等问题,切实保障各类经营主体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合法权益。二是精简供应商准入审核流程。优化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条件形式审查,实行“承诺+信用管理”准入机制。供应商书面承诺符合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资格条件且无税收缴纳、社会保障等失信记录,采购组织机构不再要求提供相关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证明材料,大幅降低企业办事成本。三是加大中小企业扶持力度。严格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各项政策,规范预留中小企业份额比例,按规定支付中小企业合同款。中小企业获得政府采购合同金额占全市份额80%以上。推广“政采贷”业务,为中小企业提供无抵押、低利率的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贷款,缓解企业资金周转压力。
三、聚焦夯实有力法治,稳定企业发展预期
(一)强化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深化知识产权刑事、民事、行政“三合一”审判机制改革,建立重点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名录,精准服务硅基、生物基、电子信息等全市重点产业。健全“禹快和”知识产权多元化解工作室,建立快速确权、维权协同机制,推动纠纷处理周期压减40%以上。加大知识产权侵权惩治力度,严厉打击商标、专利侵权行为,切实扭转“侵权易、维权难”局面。2025年全市查办知识产权执法案件242件,涉案金额191.09万,罚没款总额154.42万,销毁的侵权假冒商品共计27.16吨,涉案货值金额71.08万元,有效打击侵权行为。同时,办理知识产权质押融资229笔、融资额21.03亿元,助力企业发挥知识产权融资作用。
(二)规范涉企执法行为。全市法院统一设立涉企案件绿色通道,实行优先立案、优先审查、优先分流、优先办理;深化繁简分流机制,对事实清晰、争议不大的涉企简易案件简化审理流程,实现快审快判快执行。严格涉企财产保全审查,要求申请人提供充分担保并说明保全必要性,建立错误保全快速赔偿机制。创新推行不动产“带封过户”机制,将不动产司法处置周期大幅压缩,灵活运用“活封活扣”、执行和解等柔性措施,最大限度降低司法活动对企业正常经营的影响。深化府院联动,健全市场监管、住建、税务等部门与法院的信息共享、联合惩戒机制。持续开展“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专项整治,全市17个行政执法领域出台478项轻微违法行为免罚事项,2025年累计免罚29万余件、免除处罚金额2747万余元,以柔性监管稳定企业经营预期。
(三)健全信用监管与纠纷化解体系。实施企业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对重点产业设立检查“白名单”,守信企业日常检查频次下降40%;完善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机制,强化失信联合惩戒,实现“一处失信、处处受限”。联动市工商联、各行业商会搭建商事调解平台,2025年受理涉企商事纠纷426件,调解成功率78%,为民营企业提供低成本、高效率的争议解决渠道。建立市场监管、审计、新闻媒体联动监督机制,共同净化市场环境。
四、企业反映问题办理情况
针对提案办理沟通过程中,您反映的因企业账户多次被查封影响生产经营问题,市营商环境局第一时间沟通市中院,推动司法部门在依法依规开展工作基础上,更好服务企业发展。
目前,禹会区法院已制定《涉企保全风险评估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由区法院联合十二家职能部门建立评审机制,根据企业申请评定“优信企业名单”,有效期 2 年,对入选名单的企业推出惠企举措:一是分级减免保全担保,入库企业作为原告申请财产保全时,200 万元以下可免担保,超额部分担保比例降至 30%.二是入库企业作为原告涉保全纠纷时,先行调解,力争事前化解矛盾。三是推行定向保全,无特殊情况不冻结企业基本账户。四是实行 “活封” 厂房设备,保障企业正常生产。以善意文明司法减少保全对诚信企业经营冲击,大幅降低企业诉讼资金压力,最大限度保障企业正常经营运转,保障企业生产、经营、融资、招投标等核心业务有序开展,助力企业稳健长远发展。建议企业积极申报“优信企业名单”,市营商环境局全力做好服务保障工作。
营商环境只有更好,没有最好。衷心感谢您对全市营商环境和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欢迎您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建议。我们将始终坚持统筹“有效市场”与“有为政府”,全力做好企业围墙外的服务、协助做好围墙内的发展,持续擦亮“珠事好办”营商环境金字招牌,为聚力打造“淮河明珠、智造之城”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
办复类别:A
联系人:张友根
联系电话:0552-3121881
蚌埠市营商环境局
2026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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